近期,為進一步遏制串通投標、資質掛靠等嚴重不良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蘇州市監察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競爭秩序的若干意見》,分別從加強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加強招標投標政策研究、加強考核問責機制、加強“兩場聯動”機制和加強有形建筑市場載體建設五個方面,制定了20條措施。
五個方面首先是加強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強化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堅持完善建筑業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將信用信息和建設領域行賄檔案查詢結果作為投標人資格審查的重要內容,并逐步推行商務標、技術標、信用標“三合一”評標。其次,加強招標投標政策研究,重視完善監督管理機制。通過不斷改進建筑工程招標投標辦法、完善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管理辦法、強化項目登記和初步發包方案備案管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網上招投標、規范招標人對類似業績的設定,不斷完善制度體系。第三,加強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建設單位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政府投資、國有投資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法定程序,依法辦理各項手續;確保工程招標進場交易;強化項目合同動態監管,推行施工現場巡查考核;堅持重大事項集體審議,建立對各種違規行為的問責機制,強化責任追究,規范建設單位的履職行為。第四,加強“兩場聯動”機制,堅持工程建設綜合治理。加強對工程總、分包合同備案管理;落實工程變更備案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的考核;加強建筑市場綜合檢查,落實對嚴重不良行為的懲戒。第五,加強有形建筑市場載體建設,不斷優化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招投標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服務與管理,繼續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平臺建設。(建筑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