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海南省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領導小組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及9個配套性文件(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全面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的長效機制。
據悉,《實施意見》從依法規范企業勞動用工行為、全面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等7個方面,提出了在建設領域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對欠薪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等18項具體措施。
同時出臺的還有《海南省建設領域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監管管理辦法》《海南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實施辦法》《海南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等9個配套文件,分別從企業角度和政府職能方面給予了新的規定。
新的《實施意見》以及9個配套文件自2016年9月28日開始正式實施。(有修改)摘自 《海南日報》
